合球规矩之比赛版:继上次合球比赛规矩的人员版后,这一次我会post上有关在合球比赛时,所要注意有关比赛方面的规矩,例如比赛时间与暂停、得分、攻守阵容、换区与换边、开球、违反规则、球出界、裁判员掷球、重发球、自由传球以及罚球的。
比赛时间与暂停
A 比赛时间
正式比赛为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至多十分钟。
竞赛规程可订定不同的比赛时间。
不属于正式比赛的时间(如暂停[见3.1.b]、替补)均不应算入比赛时间。
B 暂停
暂停系指比赛中不算入比赛时间内的中断时段,每次持续60秒钟。
每一球队每场比赛允许使用两次暂停。
暂停次数可因竞赛规程之订定而异
暂停结束后,比赛将在暂停前的地点继续比赛。
C 替补
替补过程所用的时间不计入比赛时间内。
得分
A 如何得分
除了下列c项所列外,当下列情况出现时,算得分:
球队在攻区使球自上空向下完全穿越球框;
球确定可自上空向下完全穿越球框,但球被防守队球员从下反拨出球框。
若球投进自己的球框则算对队得一分
B 违规在先
除了下列c项所列外,当鸣笛瞬间球已出手,且在防守队球员防守范围以外时,即使裁判员因防守队球员违规而鸣笛,球进框亦算得分。
C 得分不算
在下列情况入球不算得分
裁判员鸣笛表示上半时或下半时比赛时间终了
裁判员在球完全通过球框前已察觉进攻队违规。
进攻队自防守区直接投球得分或执行自由传球或重发球时直接投球得
分。
裁判员事先察觉进攻队取得不公平的利益时
球先从球框底部向上通过球框后再向下通过球框。
D 得分较多的一队为比赛的胜队。
攻守阵容
A 选择攻守阵容
竞赛规程应指明两球队在上半场的进攻球框,球队应依照竞赛规程安排球员在攻、守两个场区。
若没有竞赛规程或其它规定,球队应告知裁判员开赛时的进攻球员,并以掷铜板的方式决定上半场进攻的球框。
B 改变攻守阵容
除规则2.1b项说明外,球队应在整场比赛保持相同的攻守阵容。
换区与换
每得两分后球员即改变攻守角色,进攻球员成为防守球员,而防守球员成为进攻球员,球员以交换场区的方式改变角色。
中场休息后,球员的角色不变,但必须交换进攻方向。
开球
比赛开始时由竞赛规程规定之先攻队伍(或依规则3.3项掷铜板胜出的队伍)先开球。
下半时开始由后攻球队开球
每次得分后由对队开球
由攻区球员在进攻区接近球场中线的位置执行开球。
采与重发球相同之规则 (见规则3.9项)
违反规则
违反规则可分为防守方违规及进攻方违规。
防守方违规分为:
A 轻微违规-判重发球
轻微违规为:
1. 技术方面的违规 (例如持球走、以腿或脚触球及延误比赛等)
2. 身体接触违规:目的不在破坏对方进攻及不是蓄意的身体接触。
B 严重违规–判自由传球
严重违规为
- 过度的身体接触违规(例如:击打对手手中的球、推人、抱人或阻碍对手等)。
2.违规的目的在于破坏对方进攻或导致对方无法进攻。
C 重复的利用不公平的方式违规以阻碍进攻方进攻-判对队罚球 (§ 3。
11a注释B)
D 非常严重的违规导致丧失得分机会-判对队罚球(§ 3。11a注释A)。
进攻方违规分为:
A 轻微违规-判重发球
B 非常严重的违规令对手丧失于另一场区之得分机会-判对队罚球
赛事主办机构可在竞赛规程中依照比赛水准及年龄明订轻微违规及严重违规之区别。若赛事主办机构并未订明轻微违规及严重违规之区别时,所有相关防守违规均视为严重违规,并于违规点判自由传球。若违规是对某球员时(§3.6 h.i.j.k.l及m项), 则在该球员所站的位置执行自由传球。
比赛进行中禁止:
A 以腿或脚触球
进攻方违规判重发球。
防守方非故意违规时判重发球。
防守方故意违规并获得利益或导致阻碍进攻时判自由传球。
B 以拳头击球
进攻方违规判重发球。
防守方违规判自由传球。
C 以双脚以外之身体任一部分着地时持球、接球或拍球
违规时判重发球。
D 带球走
只可以在下列3种情况下允许控球时改变位置:
1. 球员站立接球。
此种情况,球员可在一脚站立原地作转轴的情况下,移动另外一脚。
从静止状态,不允许球员移动一足后,在球离手前抬起另一足,特别是在试图投篮得分时。用未移动的足作起跳足跳起属合法。若起跳后着地仍持球及离开起跳位置,应被视为持球走违规。
2. 球员在跑动或跳跃中接球,并在传球或投篮前停下
条件是,球员在接球后,应立刻并尽力在最短距离内停下。
停下后,前述1项的规定同样适用。
3. 球员在跑动或跳跃中接球,并在停下前传球或投篮。在这种情况下,不允许球员于足部第3次着地时仍然持球。
裁判员须注意球员行进中(跑或跳)接球的一瞬间,执行此规则时并不考虑球员移动的方向.
违规时判重发球。
E 单打独斗
单打就是有意的避开合作,如:球员持球时,意图在没有队友帮助的情况下改变位置,
当下列情况出现, 单打独斗不应被判罚:
球员没有明显移动位置
不是刻意地避开合作
违规时判重发球。
F 将球直接递给同队的另一球员
将球直接递给另一同队球员,指第二位球员在接球前,球未经空中自由飞行或被放置在地面。
违规时判重发球。
G 延误比赛
延误比赛范例请参考规则注释指引。
违规时判重发球。
H 击打、拿走或抢夺对手手中的球
判断的标准为对手已合法控球。控球指球员以单、双手持球或球停留在其手掌或手指上。
进攻方违规判重发球。
防守方轻微违规时判重发球,严重违规时判自由传球。
I 推人、抱人或阻碍对手
不论有意与无意地阻碍对手自由活动均应判罚
非法妨碍对手自由活动时,不论对手是否控球,或当球仍在另一场区时,均应判罚。
本规则并不表示球员必须让路给对手(注:每位球员均可随意站位)。当某球员突然进入对手的移动路线并且引起不可避免的碰撞时,才会被判罚。
进攻方违规判重发球。
防守方轻微违规时判重发球,严重犯规时判自由传球。
不合法的封阻动作请参考规则注释指引。
J 过度封阻对手
防守者允许透过移动的方式封阻球欲传出去的方向。这可能导致进攻球员将球投掷到防守者的手或手臂上。
进攻方违规判重发球。
防守方轻微违规时判重发球,严重违规时判自由传球。
防守者允许封阻球员传球往期望的方向,再者,此动作造成进攻球员将球投掷到防守者的手或手臂上及导致他抄截球,属合法动作。
防守球员可在球离手后用手封阻传球路线,惟他不可以:
用躯干封阻对手的投掷手臂而非封阻球。
击打球或对手的投掷手臂,即接触的瞬间,封阻的手臂或手不得移向球。
K 封阻对方异性球员掷球
进攻方违规判重发球。
防守方违规时判自由传球。
L 封阻已经被另一球员防守的对方球员
进攻方违规判重发球。
防守方违规时判自由传球。
M 越区比赛
进攻方违规判重发球。
当球员触及边界、中线或边界外的地面,或从边界、中线或边界外的地面上起跳视为超越比赛区域。越区跳起触球以及阻挡对手均属越区比赛。
不违反本规则情况下,下列动作可被允许:
球员在自己的场区内接或拍拨超越界线的球。
球员在自己的场区内起跳于空中拍拨球。
球员在自己的场区内封阻另一场区内的对手。
N 处于防守位置时投球
当防守球员同时符合以下每项条件时,投球球员则被视为处于防守位置时投球
1 他必须比进攻球员更接近球柱。(例外:当防守球员与进攻球邻近球柱而分 站球柱两侧时,同时具备条件2、3及4即可)
2 他必须与进攻球员有一手臂长的距离内(一手臂长距离指防守球员伸手可以碰到对手胸部)
3 他必须面向进攻球员
4 他必须试图封阻球
违规时判重发球。
紧密切过(切断)另一进攻球员后投球
切断是发生在原先已处于防守位置的防守球员,因其对手从另一名进攻球员的身旁切过,导致他因碰撞或可能碰撞另一名进攻球员而被迫放弃其防守位置。
切断亦是当防守球员在一手臂长距离范围内封阻对手时,因其对手从另一名进攻球员的身旁切过,导致他因碰撞或可能碰撞另一名进攻球员而被迫放弃于一手臂长距离范围内封阻对手。
切断本身并非违规,切断后立刻投球才是违规。
违规时判重发球。
当一位透过切断获得自由位置的进攻球员,传球后再由队友身旁切过以争取更佳的位置并在接到回传的球后投球,亦可以被判罚。
P 自守区或执行自由传球或重发球时,直接得分
违规时判重发球。
Q 没有个人对手时投球
此种现象发生在防守区只有3名防守球员防守4名进攻球员时才会出现没有个人对手时投球。
此时进攻球队之教练应通知对队教练及裁判员,那一位球员不具投球资格。比赛期间教练有权更改不具投球资格的球员,但只可在停表时通知裁判员及对队教练(如:裁判员鸣笛判决违规、得分时)。在每次换区期间只允许2次更改不具投球资格的球员。
不具投球资格的球员可以执行罚球得分。
违规时判重发球
攻方球员多于守方球员可能由于守方人数不足,或球员受伤离场等,或球员被裁判员判罚退场而未有替补者。
R 摇动篮柱,影响投篮
应被判罚的动作请参考规则注释指引。
S 跳跃、奔跑或为了迅速移位而用手握住篮柱
进攻方违规判重发球,防守方违规时判自由传球。
T 违反自由传球、或罚球的规定
进攻方违规判重发球,防守方违规时判自由传球或再次罚球(见3.11项)。
U 以危险的方式比赛
进攻方违规判重发球。
例如:若进攻球员迫使处于一手臂长距离内的防守球员高速的与另一进攻球员时,视为违反此规则。
V 封阻执行重发球的球员
当下列情况出现时视为封阻执行重发球:
球员封阻执行重发球的对手
任何球员在球飞行未超过2.5公尺时触球(从重发球位置丈量)。
进攻方违规判再执行重发球,重复违规可被视为不当行为。
防守方违规判自由传球,重复违规可被视为不当行为。
球出界
球接触到以下物体时视为球出界:
比赛场区的界线
比赛场区外的地面、人员或物体
比赛场区上方的天花板或物体
球出界时,在球出界的位置执行重发球。重发球的方式与规则见3.9项。
比赛场区并非三度空间。在不违反规则3.6m项之条件下允许在球触及上述物体前,将球击打回比赛场区内。
裁判员掷球
当双方各一名球员同时持球时,裁判员将中断比赛并执行裁判员掷球继续比赛。当比赛再开始时而不知由那一队发球时,可执行裁判员掷球。
执行裁判员掷球请参考规则注释指引。
重发球
A 何时执行重发球
当进攻方违规或防守方轻微违规(规则3.6其中一项)时,裁判员将指示由对方执行重发球
B 执行重发球的位置
重发球应于违规发生地点执行。
若违规是对球员的§3.6 h. i.j. k.l及m项,应在该球员所站位置执行重发球
C 如何执行重发球
裁判应在控球员于违规地点准备好开球时即可呜笛。
自裁判员鸣笛后,执行重发球的球员有4秒钟的时间传球,对手不得封阻该球员。
球必须飞行距离传球点2.5公尺以上时(地面丈量)才视为比赛已开始。
若执行重发球的球员无法在4秒内完成传球,裁判员将鸣笛判予对方重发球。
执行重发球的球员不可直接投球得分。他必须在球赛开始后由其它球员接触到球后才能投球得分。
执行重发球的球员若接触到边界或另一场区时,裁判员应于球离手之前鸣笛判对队重发球(见§ 3.6m项) 或球出界(见§ 3.7项)。
若裁判员鸣笛前球已传出,必须重新执行。
自由传球
A 何时判自由传球
当防守方违反规则3.6其中一项之严重违规时,裁判员将指示由进攻方执行自由传球。
B 执行自由传球的位置
自由传球在罚球点上执行。
C 如何执行自由传球
当执行自由传球的球员用手持球或控制球时,裁判员向上举起一只手臂张开4只手指表示他将在4秒钟内鸣笛指示开始自由传球。
在准备执行的过程中裁判有权判罚任何违规动作
在裁判员举手示意他将在4秒钟内鸣笛指示开始自由传球后,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见下列A及B情况):
A情况:
1. 所有球员均距离执行自由传球的罚球点至少2.5公尺。
2. 执行自由传球时,执行球员的其它队友彼此之间也已保
持至少2.5公尺距离。
当上述情况于4秒钟准备时间内完成时,裁判员应鸣笛开始比赛。在裁判员鸣笛宣告开始后,执行自由传球的球员必须于4秒钟之内传球离手。如执行自由传球的球员未能于4秒钟之内将球传出时,裁判员应再鸣笛改判由对队重发球。
防守方球员必须符合条件1所规定(距离执行自由传球的罚球点至少2.5公尺),直至执行自由传球的球员有移动球、手臂、或腿部有明显可见的动作为止。
执行自由传球的球员之队友必须同时符合条件1与条件2所规定(所有球员须距离执行自由传球的罚球点最少2.5公尺;及执行球员的队友彼此之间也必须保持2.5公尺距离),直至传球离手进入比赛为止。
当下列三项其中一项出现时,球赛即可开始进行:
防守队球员于传球后触球
距离罚球点2.5公尺外的同队球员触球
传球后,球飞行距离罚球点2.5公尺以上时(由地面丈量)。
执行自由传球的球员不允许直接得分。该球员必须等到球赛开始进行同时经另一球员触及时,才允许投球得分。
B情况
当裁判员举手后的4秒钟内仍有球员不能符合A情况条件1及2的规定时,裁判员必须接连快速鸣笛2次,第1次鸣笛示意开始进入比赛,而第2次鸣笛则表示中断比赛,并以下述情况判罚违规方:
防守方球员违规,判由进攻方再次执行自由传球。在执行同一次自由传
球时,防守方再次违规,则判进攻方罚球。
进攻方球员违规,则判防守方执行重发球。
如两队球员同时违反2.5公尺距离要求时,裁判员应判罚最接近罚球点的球员。如裁判员认为双方违规球员的错误距离一样时,应判罚进攻球队违规。
若进攻场区内的防守队员于同一次自由传球中重复违规,则判进攻方罚球。
每一次4秒钟的读秒均由裁判员决定。
在裁判员鸣笛前球已传离手,必须重新执行自由传球。
罚球
A 何时判罚球
出现下列情况时,判罚球
1. 当违规导致进攻球员失去得分的机会时,裁判员必须立即判罚球。
2. 防守方重复违规是为了避免进攻方获得得分机会时,此时裁判员
可以判罚球。
B 执行罚球的位置
进攻区球员站在罚球点后(见规则1.2项)执行罚球。
C 如何执行罚球
执行罚球的球员必须站至罚球点后方执行罚球。 执行罚球者不得在球离手前身体任何部位触及球柱与罚球点间之地面。
直至球离开罚球者的手前,所有球员必须站在距离罚球点、球柱及罚球点与篮柱间的2.5公尺范围之外。
对队的教练及球员席的球队成员必须避免作任何干扰罚球员的动作。
必要时,可延长上、下半场的比赛时间执行罚球,直至可以确定罚球是否得分。
若裁判员鸣笛前球已出手,必须重新执行罚球
只有攻区的进攻球员才可以执行罚球。
重发球的四秒钟规则不适用于执行罚球。
罚球时可以直接投球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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